日前,含山县委第三巡察组会同县审计局,对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这是该县强化巡审结合的一个生动场景。
近年来,含山县委巡察办强化与审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更好发挥巡察“政治体检”和审计“经济体检”功能,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局面。
全程联动,打出监督组合拳。构建“巡审结合”常态化工作模式,探索开展“先审后巡”“先巡后审”等方式,健全完善通报信息、协作配合、共促整改的全过程工作联动机制。实行巡审同步“双进驻”,将审计组人员编入巡察组,将已审计的部门优先纳入年度巡察对象,按照“协同进驻、互通情况、双向协助、会商研判、相互印证”的工作方式,深度融合、联动处理巡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巡借审势,靶向精准提质效。“巡审结合”将巡察权威性和审计专业性结合起来,有力破解“巡而不深、察而不透”难题。巡前,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加强综合研判,明确监督重点,拟制问题清单,确保监督奔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巡中,强化协作联动,灵活运用“12+N”巡察方式,加强对问题线索互通互查、互审互核,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巡后,及时互通监督成果。去年以来,通过“巡审结合”联动工作模式共发现问题329个,问题线索12个。
审助巡改,互助互进扩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向审计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建议及时跟进审计。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带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将“巡审结合”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通过巡审互促模式,共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532项,追缴资金近203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巡审结合’手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覆盖巡察整改全周期的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含山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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