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详细叙述一下在哪里喝的酒,同行人员都有谁,由谁买的单,有无请托事项?”在近期查处的一起党员干部酒驾案件中,亳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询问道。
2023年以来,亳州市纪委监委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日期间及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等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深入纠治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
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纪委监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部署,督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涉酒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本单位人员管理,狠刹“舌尖上的歪风”。
精准执纪问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有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酒驾醉驾、工作日饮酒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202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394个,处分382人。
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酒驾醉驾问题定期移交机制,督促交警部门把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派驻(出)机构,进一步调查处理。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通过协同夜查、监督执法等方式,联合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活动。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深化开展涉酒问题专项整治,将其纳入作风建设、日常监督重要检查内容,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深化以案促改,剖析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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