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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受审

时间:2023-12-28 19: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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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上午,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业峰涉嫌犯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杨业峰利用担任宣城市原广德县委副书记、旌德县委书记、宣州区委书记、宣城市委常委、秘书长、宣传部部长、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项目申报、职务提拔、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11.4万元,其中受贿未遂100万元;杨业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他人在宣城等地有组织地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帮助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逃避查禁,为其站台撑腰、充当“保护伞”。

公诉机关认为,杨业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以受贿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证据等,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业峰自愿认罪认罚并作了最后陈述。

部分在铜省人大代表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通讯员 韩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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