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刚刚通报的身边典型案例,让我深受教育,作为公职人员一定要摒弃侥幸心理,做到心存敬畏、遵纪守法。”日前,池州市政府办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一名工作人员在签订拒绝酒驾承诺书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一改两为”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吃喝风”整治工作成效,日前,池州市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从8月份起,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压实主体责任,深化警示教育。在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2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类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认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以外”监督。8月上旬,各地各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增强自律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坚决防止酒驾醉驾问题发生。针对2021年1月以来,发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单位,督促开展“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深挖问题根源,深刻汲取教训,提出有力有效的预防和管理措施。
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整治声势。结合“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严查各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同时,由公安机关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漏查漏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市本级第一批已移送问题线索3起。
严格监督执纪,及时通报曝光。聚焦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以及其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布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集中受理查处群众举报问题。对于发现的酒驾醉驾问题,既查清本人的违纪违法事实,也深挖细查“酒局”背后的“四风”问题;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以及故意隐瞒身份、拒不配合审查调查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说情干预、包庇袒护、有案不查的,从严从快处理;与此同时,将酒驾醉驾纳入“四风”问题日常监督检查之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高压严查信号,进一步形成震慑。
实施倒查问责,推动长效常治。坚持标本兼治,督促各级党组织结合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于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多起酒驾醉驾问题或存在“四风”问题的,倒查所在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责任。对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单位,通过约谈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其全面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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