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阜阳:以有力监督助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时间:2022-07-18 08: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专项整治阶段为2022年7月12日至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转入常态化,持之以恒整治,形成长效机制......”近日,阜阳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酒驾醉驾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背后,更可能隐藏着违规吃请收送礼、说情抹案搞特权等“四风”问题。该市纪委监委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为切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旨在以有力有效监督,深挖背后“四风”问题,推深做实“六不”突出问题和“两违规”专项整治,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分为宣传教育和预警谈话、自查自纠、查处问责、通报曝光等阶段进行,在从严从快查处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的同时,全面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据了解,《通知》明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内外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抓紧日常工作调度,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起严起抓起,坚持酒驾醉驾与背后“四风”问题同查,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要做到“五查清”“两监督”,即查清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费用来源、有无请托事项,监督是否存在执纪执法人员包庇袒护、党员领导干部说情抹案的情况,深挖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

为强化标本兼治,推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常治长效,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持续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通过约谈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高发的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全面剖析原因,找准制度漏洞、监督盲点,推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整治提供坚强保障。

“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市作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问责通报力度,助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阜阳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