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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扛牢监督首责 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时间:2022-06-23 08: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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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生工程。要厘清工作思路,由点及面、梯度推进,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常态长效管护机制,以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标准。”近日,市纪委监委督查组一行来到五河县浍南镇,深入居民家中查看生活污水排放处理情况,走进背街小巷,查看日常保洁是否到位,第一时间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责任单位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助推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直达农村、直抵一线,以有效监督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驾护航。

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职能部门组建督查组,围绕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庄清洁行动、畜禽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等方面,采取实地走访、查阅台账、点穴抽查等方式,重点对整治工作进度、责任落实、整治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精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履职不到位、整治走过场、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反馈、现场督办、现场验收;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督促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给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并由属地纪委或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为推动更好地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巩固建设成果,市纪委监委还及时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编制长效管护指导意见,细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管护方式、管护主体、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设施管护等标准,切实把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和长效管护相结合,实现农村环境持续干净、整洁、有序。“我们率先编制了《蚌埠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办法》,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重点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群众参与度不高、蓄意破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动员社会各级力量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之一。”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工作推动不力、作风不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问题,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切实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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