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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权力的边界

时间:2018-07-20 15: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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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南北西东,权力始终是一个诱人的字眼。因为在众多人眼中,权力可以给人带来掌控他人前途命运的成就感,可以给人带来自我实现的满足感,可以给人带来在社会上大干一番事业的风光感,可以带给人丰厚的物质和名利。《战国策·秦策》中苏秦说道:“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人生世上,势位富厚,盖可以忽乎哉!”。然而,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则利己利人,用之不当则害人害己。历史上有多少人“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到头来弄得自己灰头土脸甚至锒铛入狱,又有多少人独揽大权得意洋洋,并利用权力追名逐利、贪金敛银,到头来得不偿失、悔恨不已。大贪官和珅临死前在牢狱中曾写到:“百年原是梦,卅载枉劳神。对景伤前事,怀才误此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和珅的感慨或许是深刻,但他并没有体悟到他走到如此地步的深层次原因是,没有把握住权力的边界。是的,没有把握住权力的边界,让多少赫然一时的有权者最后倒在了因权力不当行使而带来的噩梦之中。

懂得权力的边界,必须时刻牢记权力的来源。权力并非天赋,更不是理所当然地就落到了某个人或者某些人身上,无论任何时代,权力本质上都归属于最广大的民众。尤其是在社会主义的当下,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正因为如此,权力才又称之为公权力。所以,任何人、任何团体所拥有的权力,都是人民的委托、组织的赋予。对此,不仅作为我国宪法的一项铁则,在党章中同样有明文加以确认。所以,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要时时刻刻牢记,权力不是你的,自然不能“有权任性”,任何形式的权力都有其边界,这里的边界就是人民的监督和组织的原则。纵观因为拥有一定权力而忘乎所以最后倒在权力的狂妄中的“当权者”,哪一个不是因为忘记了权力的根本、抛却了权力的根源、误解了权力的来处?

懂得权力的边界,必须时刻牢记权力的宗旨。既然权力是人民的委托和组织的赋予,拥有了权力就必然拥有了责任。“公权姓公,一丝一毫不能用于谋私。”党组织将领导干部放在某一个岗位尤其是重要岗位的时候,党和人民将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权交付给某一个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时候,既是出于信任,也是出于要求,既是决策权的让与,也是责任使命的担当。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权力永恒的也是唯一的宗旨,离开这一宗旨,权力必然偏离方向、必然变质糜烂,以权谋私、逐利滥权就在所难免,而接下来在所难免的就必然是“当权者”失去权力,进而失去当初追求的一切。

懂得权力的边界,必须时刻牢记权力的内容。任何权力都不是无限、无边、无控的。任何一个岗位、一个职务、一个部门,拥有何种权力,其内容都是依法依规而定的,既不允许超越,更不允许放任滥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依法治国形势下对待权力的基本理念。所以,无论任何一位领导干部,无论官至多大、位居多高,都必须时刻清醒地知道自己权力的内容,明白哪些可以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应当为、哪些避免为。同时,还应该清楚行使权力的正确方式,以防陷入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的张扬和狂妄之中。回看那些纷纷落网的高官,哪一个不是将权力的边界踏在脚下,“天马行空任我驰骋”。正如胡长清当年在忏悔书中写的:官到我这一级,就认为可以做任何事情,可以不受任何约束,最终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自由乃至生命。

《淮南子》中说:“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孟子·离娄章句上》有云“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任何方圆都须有一个边界,越界自然是破坏了规矩。所以,明纪律、守规矩,任何领导干部都需时刻慎思、自警。 (颍上县纪委监委 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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