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铁军建设再上新台阶。近日,安徽省“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合肥召开。“铁军”要有“铁”的规范,“铁军”要遵守“铁”的纪律,“铁军”还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
树牢“法治”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古语曰:“纵有良法美意,非其人而行之,反成弊政。”“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必须敬畏纪律、敬畏法律,作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纪检监察机关应形成崇尚“法治”精神的氛围,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牢“法治”精神理念。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人人心中常念“法纪无据不可为,法纪有规定需为”。
守住“法治”底线。秉持“法治”精神,在内心擦亮“社会主义法治”底色。“法治”的底色亮不亮?直接照见自身执法执纪监督硬不硬。若胸中无法、脑中无纪,就会任性用权。用权为私,腐败自然随之而来。近些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些“害群之马”,在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刀刃向内,清理门户,一些“内鬼”“两面人”纷纷落马。这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一个“通病”,就是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公器私用,以公权谋私,法治的底线溃塌。“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纪检监察干部要守住“法治”底线,扣紧第一粒“法治扣子”,守纪守法始终如一不破防。
提升“法治”能力。推深“三化”建设,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强化“法治化”之于纪检监察干部必要提升“法治”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建设千头万绪,说到底纪检监察干部要具有较高的执法执纪水平,才能执法执纪“不逾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正确把握政策策略,准确定性量纪执法,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加强纪法知识发学习培训,《春秋》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能力也当如此,在法纪教育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等,使其在全业务链上执法执纪从容不迫。(濉溪县纪委监委 任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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