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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做实做细派驻机构案件“二次审理”工作

时间:2021-07-21 09: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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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你单位移送审理的案件定性不准确,条款引用错误,请按照我们反馈的问题清单予以整改?”这是全椒县纪委监委开展“二次审理”工作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全椒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内部审理和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的“两道审”模式,聚焦健全机制、强化指导、常态化评查三个方面,进一步筑牢派驻机构案件质量“两道防线”,有效促进派驻机构案件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成立内部审理小组,定职责建机制。结合派驻机构人员力量薄弱,查审分离不足等现状,县纪委监委从全县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中抽调8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2个内部案件审理小组,对全县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的案件进行交叉审理。同时,明确审理室2名工作人员分别联系2个内审小组,采取“一周一次联席会”制度,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的指导。

编印案件卷宗模板,搭框架明思路。针对纪检监察组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存在不会做、不敢做、做不好的现实情况,县纪委监委会同纪检监察工委制定《全椒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案件卷宗模板》,对线索受理、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分决定等环节需要的40多个重要文书进行统一规范,以便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办案实务中可以对照格式直接参考使用。

丰富业务指导方式,强基础壮本领。针对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理论基础弱、办案经验少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精心订购“业务知识礼包”、开设“面对面”课堂、案例研讨、不定期推送业务信息等方式,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增强自主学习兴趣,提升学习效率,多管齐下充电蓄能,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消化吸收”能力,真正做到学用相长。

加强沟通协调对接,严审核增实效。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立案、移送内部审理、提出处分建议、作出处分决定等关键节点,及时向县直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进行沟通对接,确保所办理的案件能够立得住、查得实、定得了。同时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二次审理”并行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派驻纪检组移送审理的案件开具《案件质量评查问题反馈清单》,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县纪检监察工委共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案件14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5轮次,提出案件质量问题160余个,所办结的案件无一例申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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