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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颍泉:多措并举强化案件监督管理

时间:2018-08-24 08: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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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颍泉区纪委监委着力加强自我监督和制约,以认真履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职责为抓手,通过明确工作职能、细化履职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要求,促进问题线索处置与办理提质增效。

严格执行线索集中排查制度。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履行集中统一管理所有问题线索,实行动态更新、汇总核对、全程监控,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相关制度,除需要快查快结、本委主要领导已签署意见要求尽快开展初核的线索外,承办室(组)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均应在30日内提出处置建议,进行集中排查,集体研判,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准确、恰当。并制作关于问题线索的处置建议文书模板,用于规范办案文书及集体排查会议汇报材料。

对问题线索办理进行流程监控。对已确定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对相关办理情况及时跟进,监督检查办案时限、办案安全、督促通报办理进度,对执纪审查、依法调查全程监督管理、跟踪研判,及时提交主管常委和分管书记决策,防止问题线索积压或拖延办理现象发生。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理念,认真执行相关办理程序及期限规定,要求各办案组室对函询、初核、立案和结案的相关材料于当月及时报送案管录入。严防办案超期,及早消除腐败存量,让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有更多的获得感。

加强内部协作配合。一个案件线索从受理到办结需要多部门参与,除了压实每个部门成员的责任外,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监督检查与协调指导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协调高效、服务到位、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主动与办公室、信访室、调查组、审理室等进行案件信息核对,对有关案件办理的常委会决议事项、信访件了结审核会决议事项、立案后处分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并向案件承办人收集、催报有关资料,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统计及时填报。此外,从谈话室使用、到办案安全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各类执纪执法文书统一使用等方面,注重做好内部的日常监督、协调衔接工作。

实行定期通报制度。为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到“明底数、压责任、促办理”,案管室依据相关统计数字,定期对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清理,对本委及乡镇(街道、园区)两级已办结、在办和未办问题线索情况进行梳理核对,调研分析,找准存在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发文通报,对无特殊原因,办理进度明显较慢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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