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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9人次

时间:2018-07-05 17: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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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泗县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今年上半年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0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8人次,占比57.6%;“第二种形态”108人次,占比35%。

“严管厚爱”,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在运用“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对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和函询核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注重小枝小节问题抓早抓小,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免疫力”,防止小错误发展成大祸害,好干部蜕变成阶下囚,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

“精准识别”,妥善处理问题线索。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制度”,听取执纪审查各部门在查和待查的问题线索情况汇报,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深入研究,分析研判各类案件处置情况,做到各类问题线索有章可依,有规可循,有据可查。

“持续补钙”,补齐能力短板。切实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为党员干部补足“精神之钙”。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周一例会学习制度、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宪法法律法规,补齐执纪执法短板,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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