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监察委自成立以来,按照上级纪委监委要求,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调查措施使用统一管理、严格审批、规范使用,五个月共使用调查措施300余人次。
统一管理,衔接顺畅。确定调查措施使用统一由案管室监督管理,登记造册。同时,加强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顺畅高效。
严格审批,全程留痕。严格执行《监察法》和《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履行签批审批手续,确保可追踪、可倒查,全程留痕,有迹可循。
大胆试用,规范使用。自监察委成立以来,对12项调查措施大胆试用、规范使用,确保各项措施符合程序,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县试用8项调查措施300余人次,对2人采取留置措施。(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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