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成立市县两级监委后,紧扣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实践,抓细抓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细化实施阶段的工作。目前已试用调查措施600余次,采取留置措施3人。
全方位推进人员融合。全面推进思想、理念、感情、人员、工作融合,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将人员力量重点向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一线部室倾斜。通过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家访、谈心谈话、支部和工会活动等形式,强化情感交流。组织业务融合专题培训,达到共同学习共同提升。妥善处理组织关系、工资待遇、年度考核、绩效奖金、职级晋升等事关转隶干部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解决后顾之忧。
全覆盖探索监察职责。针对监督对象、调查措施、工作任务的变化,开展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充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打牢基础。及时组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摸清监督对象底数,对6类监察对象开展梳理统计,确保实现监察全覆盖。全面清理遗留问题线索,对市县检察机关338件遗留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列出清单,统一移交,统一研判,统一处置,严防线索流失。全面谋划留置场所“建管用”,结合实际将市纪委原“两规”点作为市县监委留置场所。
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坚持以问题线索为起点,针对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细化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明晰相关部室职责。对上加强请示汇报,对内强化集体决策,审慎使用各项调查措施。经省监委批准,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3名干部采取留置措施,除扣押、查封外,其余10项调查措施得到全面试用。(淮北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