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为县纪委坚持把提高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作为强化镇纪委履职的核心,通过“四措并举”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2017年,全县20个镇纪委共立案306件,占全县78%;结案278件,占全县73%;给予党政纪处分273人,占全县73%。
压实责任,始终绷紧执纪审查弦。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每年年初结合各镇上年办案和镇内政治生态状况,提出线索处置和立案建议数,县纪委案管室每月通报各镇线索处置和案件工作情况。二是开展量化考核。制定执纪审查工作量化评价办法,不仅体现办案数量,更鼓励多办自办案件、有质量的案件,促使镇纪委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三是强化工作调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调度督办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大会,分析执纪审查工作形势,并对各项指标排位靠后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执纪审查规范化。一是建立办案协作区制度。在全县分片设立4个执纪审查工作协作区,对各镇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办案阻力较大的案件由协作区负责办理,实行案件线索、执纪力量、案件审理“三统一”。2017年以来,协作区共初核20件,立案15件,较好解决了乡镇执纪审查力量薄弱和地域人情制约等问题。二是严格案件工作管理。制定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镇执纪审查工作进度,并对问题线索处置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出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推动各镇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三是建立预警督办机制。对县纪委交办转办的问题线索,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每月跟踪督办,行政处罚案件明确要求当月立当月结。定期梳理立案件,对即将超期案件提前一个月发出预警,做到案件零超期。
强化县镇联动,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建立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联系乡镇办案指导制度。各镇分别对应一个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办案,各室对所联系镇承办的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通过县镇互动,扩大办案效果,有效发挥办案的震慑作用。2017年,无城镇纪委在核查该镇一村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等问题时,发现该村与一镇直单位负责人有不正当经济往来且数额较大,遂将相关线索向县纪委汇报,最终发现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规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过硬执纪队伍。结合乡镇换届,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按副县级镇“4+2”、其他镇“3+2”的标准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干部,确保基层案件有专人办。每年举办一期案件工作培训班,邀请长期从事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结合查办的案例开展培训。同时坚持以案代训,轮流抽调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参与和协助县纪委案件查办,通过实战化训练,提高办案技巧,不断增强镇纪检干部办案能力和水平。2016年以来,已抽调三轮,300余人次参与县纪委办案。(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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