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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用好“第一种形态” 抓早抓小治未病

时间:2025-06-13 10: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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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该事务的负责人,虽未造成重大影响,但确实存在失职行为,今后一定引以为鉴……”日前,鸠江区白茆镇某村合作社一名工作人员因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被白茆镇纪委谈话提醒后作出表态,这是鸠江区纪委监委坚持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缩影。

近年来,鸠江区纪委监委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将严格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小过错”演变成“大问题”,努力帮助党员干部纠偏止错,让监督执纪既有刚性力度,又有柔性温度。

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延伸监督触角,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强化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反馈等渠道,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灵活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厘清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推动作风转变、工作增效。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0人次,“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61人次,占总人次的50.9%。

为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区纪委监委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要求举一反三,严格落实整改。同时,适时开展回访教育,充分把握回访教育对象的整改情况、思想认识以及工作表现等,帮助受访人员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活教材”,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五一前夕选取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以4起发生在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题材,启动拍摄作风建设专题警示教育片《镜鉴III》,强化以案示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视“他病”为“己病”,吸取教训、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从根本上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等问题。

“惩治不是目的,下一步,我们将前移监督执纪关口,在用早、用准、用深、用严‘第一种形态’上持续发力,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鸠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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