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被审查人主体身份材料不全,基本事实不清楚……”近日,相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某镇纪委承办的李某某涉嫌违纪案提出了审理意见,该镇纪委迅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三化”建设的重中之重。相山区纪委监委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立足于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案件集中审理、查审联动等方式,对乡镇案件逐一“把脉问诊”,深化“乡案县审”机制,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定标准“评审”。出台《相山区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执行到位等5方面列出97条评分标准。结合“三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机制,将案件质量和执行“乡案县审”情况纳入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年度考核。
分区域“联审”。将全区10个乡镇划分为3个审理协作区,由案件审理室会商相关室组每月选取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下处分、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指派各协作区干部轮流担任主审人或协审人审理案件9件,通过共同阅卷、集体研讨、案件剖析等方式开展“以审代训”。
全覆盖“提审”。针对乡镇纪委人手不足、业务不精、查审不分等问题,对各乡镇办理的拟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案情较为复杂、涉及“群腐”集中整治等三类案件全面提级审理,由对口联系室组预审把关,提出书面审理意见,并呈分管领导审批后反馈。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查、督促补充完善资料;对疑难问题,案件审理室协调司法机关共同研讨处理。今年以来,共审结案件12件,处理处分12人,无一人申诉。
“‘乡案县审’是提升整体案件质量的重要手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深做实这一工作,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持续深化‘三化’建设。”相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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