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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安丰塘镇原人大主席张恒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6-05-13 15: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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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寿县县委批准,寿县纪委监委对寿县安丰塘镇原人大主席张恒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恒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通过虚报虚增的方式,非法占有征迁补偿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张恒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寿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恒福开除党籍处分;由寿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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