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铜陵市委批准,铜陵市纪委监委对铜陵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原主任陈已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已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收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技改立项、复工复产、规划审批、招商引资政策兑现等方面谋利,以放贷、投资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已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铜陵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已春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终止其铜陵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铜陵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