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砀山县委批准,砀山县纪委监委对砀山县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丁建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建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丁建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砀山县纪委常委会、砀山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建波开除党籍处分;由砀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宿州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砀山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砀山县委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砀山县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