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黄山市黄山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胡新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时间:2025-10-14 09: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中共黄山区委批准,黄山区纪委监委对黄山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胡新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新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故意规避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立项、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新龙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新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黄山市黄山区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