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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杨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4-05-30 16: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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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淮南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大通区纪委监委对凤台县委统战部原常务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杨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意识,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凤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凤台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大通区监委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大通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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