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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完善责任清单 给“微权力”带上“紧箍咒”

时间:2021-03-01 09: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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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全程跟踪督促,并强化对村和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查处‘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选齐配强村级监督力量之后,怀远县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定期开展村级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村(居)务监督委员集中培训,统筹工作。

今年以来,怀远县不断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形成清单全领域覆盖、运行全过程公开、履职全方位监督的监督格局,给“微权力”带上“紧箍咒”。

该县制定并完善《怀远县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成立深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编制12项82条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重点突出村(居)负责的工程建设、“三资”管理、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扶贫救济、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寻租和产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环节,绘制出82条“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一项权力的范围界定、办理主体、办理方式、办理时间、纪律规定等。同时,建立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机制,让其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

以责任清单为基础,建立完善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群众监督、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县直职能单位监管的立体监督网。畅通群众信访反映渠道,加大涉及“小微权力”信访件办理力度,以乡镇为“网格”,以村(居)为“单元”,开展“小微权力”网格化日常监督,及时纠正、查处发现的问题。强化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与村(社区)纪检委员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联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级监督“探头”的监督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跟班学习制度,抽调相关人员参与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在“有形覆盖”的过程中做到“有效覆盖”,切实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及时了解群众对村(社区)干部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反映,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事务决策管理规范化,以监督护航‘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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