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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以有力监督延续历史文化文脉

时间:2021-01-14 08: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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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是如何拨付的?”

“水毁文物修复工作是否完成?”

……

这是近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督查的一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细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池州以有力监督保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

立足职责定位,拧紧责任链条。根据省纪委相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加强监督推动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举措》,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各地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并将其纳入巡察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建立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

摸清文物底数,有效开展监督。目前,该市共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12处,省保单位59处,市保单位105处;国家一级文物21件,二级文物44件,三级文物1018件。督促市县两级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将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2019年开始增加到230万。督促市文旅局开展文物领域“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打击文物犯罪”“文物维修工程”三个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畅通信访渠道,强化线索排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等举报平台,广泛收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分办,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对账销账,推动问题线索高效处置。安排信访室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排查起底、严肃查处,形成工作台账;对尚未办结的督促加快办理进度,限期办结。督促市文旅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违法占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用地、侵占挪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干扰阻挠文物保护部门执法等问题中,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提升监督本领,延伸监督触角。市纪委监委近期邀请专家就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村(居)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力量作用,前移监督关口,督促落实历史文化遗产属地保护责任,落实人员常态化开展巡查看护。对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推动标本兼治,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将持续关注该领域保护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助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延续历史文化文脉。”池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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