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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剑指基层“微腐败” “小微权力”阳光行

时间:2020-11-25 10: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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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微腐败”问题多发生在群众身边,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砀山县纪委监委聚焦问题导向,向基层“微腐败”问题亮剑,刻不容缓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巡察向村居延伸,剑指“小微权力”病灶。巡察是维护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小微权力”更是不容忽视,该县委巡察紧盯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村集体资产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聚焦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惠农政策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巡察发现问题分类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打通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保持高压反腐态势,整合多项监督力量。对“小微权力”问题高压推进,整合专责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网络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力量,织成监督网络、加大监督力度,拓宽监督广度、延伸监督深度,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层层设防,共同抓早抓紧抓牢基层特别是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对敢向扶贫、民生款物伸手的严肃问责,对吃拿卡要的“蚊蝇”之害顶格处理。坚持一查到底,对问题集中、腐败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部门,从严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确保扎牢扎实“小微权力”的“笼子”。

规范基层权利运行,让“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由于基层权力运行流程不清,导致“微腐败”风险高和监督难度大。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界定用权边界、规范决策程序、明晰操作流程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干部有畏有为;构建“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有效保障。

有效运用“互联网+监督”,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基层是国家政策特别是扶贫惠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村官“蚊蝇”之贪深受群众诟病。同时,“微腐败”具有一定隐蔽性,导致对“微腐败”监督问责耗时耗力,该县纪委监委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走在“互联网+监督”技术前沿,建立监督数据平台,用大数据打通信息“壁垒”,通过网络监督平台全方位监测,使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处遁形。

向基层延伸监督触角,构建廉政建设第一道防线。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对全县村级纪检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强化学习、明确职责、提升能力,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求落实到“神经末梢”,把监督岗哨前置到脱贫攻坚“一线”,确保村级纪检员当好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宣讲员”、“联络员”、“监督员”,担当起防止干部发生腐败或违法违纪的“第一关口”,实现对“小微权力”的运用做到抓“早”抓“小”。(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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