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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徽州:强化日常监管 推进“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时间:2020-11-25 09: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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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将创新开展‘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明确各自职责权限,细化日常监管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和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行。”黄山市徽州区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在全区“小微权力”制约监督机制建设推进会上说道。

强化部门监管,确保“有人管”。厘清部门职责,督促组织、农业、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分别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决策、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和财政涉农资金审核发放、社保兜底资金审核发放、审计及问题整改等方面制定出台5项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如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岩寺镇村级资产出租发包过程中的人情化现象,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岩寺镇对村级资产进行全面登记清理,并由镇实行全程代理处置,确保村级资产保值增值。今年该镇龙井社区11间店面租赁,通过公开招标,年租金从14万元提高到23万元,直接增收9万元。

从严监督检查,促进“管到位”。将“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运行情况纳入“三查三问”、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党风廉政建设半年查等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6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24个。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牵头组织开展2轮专项督查,查摆“小微权力”问题53个并限期整改到位。结合基层党建季度督查,对村务决策和公开等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全区各村按规定实施“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575个,无否决事项。

抓好问题整改,做到“改彻底”。对各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整改。六届区委巡察发现并反馈村级“小微权力”相关问题87个,督促落实整改举措205条,建立健全制度61项。在今年开展的审计问题整改专项整治中,梳理各村2018年度审计问题277个,已整改273个,整改率达98.6%,催收到位租金27.98万元,退回资金4.48万元,修改完善制度3项,出台新管理制度6项。(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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