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郎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变工作理念,将执纪关口前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切实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9人次,占四种形态总数的52%,同比增幅189%,其中初步核实84件,谈话函询75件。
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印发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探索出台审查风险评估机制和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机制,建立提醒谈话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将提醒谈话工作层层推进。同时将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把各级党组织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情况作为重点检查项目,通过检查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抓重点、抓运用、抓整改,有效推动了第一种形态在全县的贯彻落实。
强化监督,筑牢第一道防线。坚持问题导向,常抓监督检查,以专项督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攻坚、“三公”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不正之风和违纪苗头,就及时介入,对触犯纪律、破坏规矩的行为及早处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延伸监督链条,以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的方式,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遵守纪律作风的情况。
持续发力,依规依纪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对谈话结果的处置管理,及时把具体情况通报到组织人事部门,列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切实发挥出谈话函询的辐射效果。强化执纪问责,执纪一把尺子量到底,问责一根鞭子甩到底,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勤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在全县范围内释放出“严管就是厚爱”的强烈信号。(宣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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