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旌德县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高”、“常”、“严”,带头纠正“四风”, 对作风之弊“零容忍”,促进全县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立足“高”,高位推进谋划。县委常委会以身作则,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专题讨论《中共旌德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并在县委十五届五次全会上审议通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立足“常”,健全监督体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坚持每月一督查,持续开展好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办法,实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的适时监控,既盯住“关键的少数”,又关注班子其他成员,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
立足“严”,扎紧监督“笼子”。紧盯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从严查处、重拳出击。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12人,给予党纪处分7人。开展作风建设检查24次,查处问题44起,对31个单位通报批评,问责处理20人。开展“三个专项整治、一个专项清理”,查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21起,处理责任人37人,党纪政纪处分6人;对1名党员领导干部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进行诫勉谈话;上缴财政专户加油卡、ETC卡余额款5万余元。(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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