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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分54人

时间:2017-11-23 10: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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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动向,整合资源力量,紧盯沉疴痼疾,在关键节点持续发力。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起,处分54人。

该县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一把手”责任捆绑,压实责任。18个乡镇、55个县直单位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清单,在本级党组织内部制定并下发具体实施办法,自上而下打通县、乡、村三级“经络”。修订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移送工作规则》,打破过去纪委先提醒后督查的单一模式,明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先于其他问题线索移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的主观能动性。

在畅通线索渠道的基础上,针对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的作风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全县218辆公车“亮身份”,通过统一标识,接受实时监督。综合利用公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与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对公务车辆实时全方位监控,随时调取公车运行轨迹及使用时间。同时,不定期调取公务油卡加油记录,采用痕迹倒查的方式,排查公务加油卡使用时间、使用频次、加油地点、加油数额,严防私车公养。今年以来查处公车私用问题3起,处分10人。

狠纠“四风”正党风,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确保警钟长鸣。紧盯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作风问题的关键节点,对共性问题进行集中谈话,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升日常廉政谈话的实效性。变日常式通报为节点式通报,在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通报违纪问题,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批13起,用好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最大程度发挥警示教育的辐射能量。同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忏悔录下发至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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