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县纪委通报了该县单龙寺镇党委和镇党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单龙寺镇纪委和镇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被问责的案件,县纪委将此案作为开年后的首例通报,释放了2017年将强化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强烈信号。
2016年11月以来,单龙寺镇多名村干部因套取库区移民补助资金问题受到查处。单龙寺镇党委和镇党委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单龙寺镇纪委和镇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辖区内长期存在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监管不严,以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特别是在2015年县委巡察和惠民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中发现相关线索后,该镇并没有及时进行相应处理。此次受到严肃问责,在全县通报批评,教训极为深刻。
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霍山县高度重视,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订购《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1000本,免费赠送给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同时,围绕《条例》精神,结合霍山实际,制定出台了《霍山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暂行规定》《霍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的一年中,县纪委将强化责任追究,推动问责常态化。一是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二是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单位,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三是针对履行党内职责不力的党员干部实施党内问责,对履行行政职责不力的公职人员实施行政问责,以严格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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