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您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督促分管部门在基层‘小微工程’建设专项整治中,落实主体责任......”前不久,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向区级领导发出工作提醒函。这是以“工作提醒”压实责任、推动集中整治精准发力的一项有力举措。
为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协同联动,贵池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4+2”重点整治项目和10项重大民生实事,向区级分管领导送达提示函,点对点提醒区领导以专题调度、实地调研、一线督导等方式,及时掌握集中整治推进情况,督促指导职能部门深入排查问题线索,持续办好民生实事,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强化监管,推动区级分管领导更好落实整治工作“一岗双责”。
该区纪委监委将“4+2”重点整治项目及10项重大民生实事逐一分解,以责任清单、工作提示函等方式,明确攻坚方向和重点任务,一体推进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向区级分管领导及相关区直职能部门分层分类制发提醒函2轮38份,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重点项目整治与民生实事办理同频共振。
为推动提示函作用落到实处,该区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地”联动监督,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派驻纪检监察组靶向监督,对提醒函事项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同时,坚持以工作调度为抓手,持续加强与职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围绕重点整治项目和重大民生实事,通过定期会商、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序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已通过提醒函推动职能部门整改问题61个,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8项。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靶向发力,从严从实抓好集中整治,推动部门监管责任与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确保集中整治走深走实、提质增效。”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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