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家门口的污水管网都修好了,再也看不到污水横流,也闻不到异味,住起来舒心多了!”近日,郎溪县梅渚镇纪委工作人员来到大梁村安置区进行回访,说起生活环境的变化,村民们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此前,梅渚镇纪委在走访中接到村民反映,大梁村安置区特别是餐饮集中区附近的污水管网老旧、排水不畅,每逢雨天常有污水外溢、气味难闻的情况发生。这不仅破坏了周边环境卫生,也给附近80多户村民的日常出行带来了安全隐患。
镇纪委随即摸排梳理,准确掌握管网淤塞范围、影响户数及问题根源,并建立问题台账,同时跟进督办,督促村委会及时联系专业施工人员,集中开展清淤、扩容、修复等工作。历经数日施工,这一长期困扰村民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村容村貌也随之焕然一新。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事关广大群众切身福祉。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村庄清洁等重点环节,紧盯群众关切和村级项目实施,开展靶向监督,推动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以有力监督化解民生“堵点”,促进乡村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民有所呼,监督必应。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突出难题,县纪委监委持续下沉监督力量,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方式,将群众反映集中的道路硬化、路灯安装、沟渠清淤等民生问题列为监督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跟踪督办,压紧压实农业农村部门监管责任与属地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县在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已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54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
小微工程建设是美丽乡村的重要基础支撑。县纪委监委还将监督贯穿村级道路硬化、水利设施修缮、环境整治等小微项目立项、施工、验收全过程,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小微权力”运行全链条的监督约束体系,推动项目建设廉洁高效、阳光规范。
“改善人居环境,是提升乡村面貌、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群众关切,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压实责任、推动整改,为建设和美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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