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前相比,现在敬老院的伙食和环境好多了,我们住在这里很舒适、很安心,更有了家的感觉。”面对前来回访的黄山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永丰乡敬老院的老人们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就在前不久,黄山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办了永丰乡敬老院院长杨某某案件。经查,杨某某利用职权,以虚增工程量方式套取民政专项资金2万余元,还在实施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改建工程中违规直接发包,实际工程采购及结算安排其配偶负责,严重破坏了民生资金使用效益,降低了集中供养老人生活质量。最终,杨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针对此案暴露出的乡镇敬老院工程建设和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黄山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将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永丰乡有关负责同志和全区敬老院管理人员45人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向区民政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全区乡镇敬老院资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整改敬老院资金、项目管理等方面问题9个,推动完善全区乡镇敬老院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内部监管机制2项。
为进一步发挥案件治理效能,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黄山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区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等老年群体的保障力度。截至目前,已推动全区投入58万元对13家乡镇敬老院的居住设施进行修缮,为307名集中供养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居住生活条件。引进社会资金200余万元改造提升焦村镇养老服务中心,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此外,推动区民政局面向在家居住的分散供养老人开展“你点单、我改造”暖心服务,上门征求老人的改造需求和意愿,并投入22.8万元为150户老人实行定向化、个性化的“微改造”,让老年群体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黄山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