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提供一下近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清单及补助标准公示情况。”近日,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全区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亳州市谯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为全面护航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精心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围绕乡村振兴5项重点任务,细化20个重点事项,明确11个牵头单位、3个乡村振兴重点关注村。同时,成立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室(部、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精细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室组”联动,会同相关纪检监察组,围绕专项整治20个督查重点,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群众、查看工程项目等方式开展督查。纪检监察室牵头“室地”联动,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人清地熟优势,紧盯民生领域的“蝇”贪“鼠”害,围绕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开展日常监督。截至目前,督查发现问题7个。
精准施策,确保标本兼治。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既严肃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微腐败”行为,不断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又坚持以案促改、查案治本,通过结果反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知责、履责、担责。今年以来,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问题7起,处理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制发相关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表现,持续加大监督下沉落地力度,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护航乡村振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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