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蚌埠: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23-09-28 09: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蚌埠市,蚌埠,监督曝光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龙子湖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云松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21年6月至8月,葛云松先后多次违规接受案件请托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案件请托人所送的高档香烟、茶叶等礼品,合计价值7500元。葛云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6月,葛云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二、怀远县荆山镇城市管理中队梅郢片负责人武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股副股长张晓峰履职不力、工作推诿问题。2022年2月至11月,荆山镇城市管理中队梅郢片负责人武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张晓峰,分别在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荆山镇某洗浴中心违建、噪声扰民等问题中,履职尽责不到位,为民办事不作为,致使群众反映问题久拖不决,直至领导接访作出批示后,该问题才得到解决。2023年1月,武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晓峰受到记过处分。(蚌埠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