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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02-14 08:2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安庆,安庆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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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桐城市原副县级干部王靖华违规收受现金、购物卡等问题。2000年至2013年,王靖华违规收受46.9万元现金、7千美元、4千元港币和1万元购物卡。另外,2010年至2014年,王靖华以其女儿名义违规投资分红税后获利7440元。2017年12月,王靖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司法机关正在处理。

二、潜山县塔畈乡农技站违规补贴公积金、违规公款招待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农技站违规补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4.2157万元;招待费超限额6.472万元;原站长吴其苗违规用公款1040元租车私用。另外,农技站还存在套取秸秆禁烧项目资金和瓜蒌奖补资金等其他问题;原副站长兼会计彭谢来还存在虚开发票报销等其他问题。2017年11月,吴其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彭谢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安庆迎江区龙狮桥乡雨润社居委党支部书记王富球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2月以来,王富球未将还建房和小区停车位出租费共计8.549万元纳入集体账户,并从中支取2.85万元用于个人吃请。2017年11月,王富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庆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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