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霍山:出台《办法》 规范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

时间:2018-11-06 08:5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执纪监督监察工作,霍山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共7章32条,从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监督权限、监督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和规范,切实解决派驻机构改革后各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强化执纪监督监察,提升监督实效,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提供制度保障和有效抓手。(六安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