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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五项举措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时间:2019-04-28 09: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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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纪委监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切实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在线索摸排上持续用力。紧盯脱贫攻坚、河道采砂、农村“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通过公开接访、网络举报、带案下访等方式,深入摸排该县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落实线索“双移送”制度,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案件会商和协同办案机制,同时对近几年办结的案件认真研判分析,深入查找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在案件侦办上持续用力。立足监督执纪主业主责,坚持有腐必查、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的工作原则,按照“两个一律”要求,加大力度、主动出击,追根溯源、深挖彻查,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办成一批典型案件。严格落实“联点包案”要求,联点推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在打击“保护伞”“关系网”上持续用力。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探索运用“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做法,即坚持分析研究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为主线,沿着党委政府支线查,找出其政治靠山;沿着政法机关支线查,找出其庇护人;沿着职能部门查,找出失职渎职问题。

在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上持续用力。督促推动乡镇党委和政府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问责。发挥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重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监管失职等问题线索,督促驻在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紧制度笼子。

在宣传引导上持续用力。广泛宣传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加大对扫黑除恶阶段性战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大曝光力度,选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抓紧通报一批,增强执纪问责的震慑效果。

截止目前,已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36件,查实立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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