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管辖的地区内从事营业性酒店、饭店、娱乐、商城、洗浴等行业的经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27
2. 离岗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谋利,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利、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
发布时间:2024-05-27
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兼职,不利于秉公办事,使其可能利用职权或者工作之便,通过兼职化公为私、损公肥私,有些违规兼职取酬实质上成为权力寻租或权力变现的“过墙梯”
发布时间:2024-05-22
第一款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发布时间:2024-05-22
《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05-22
发布时间:2024-05-20
这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将受处分
发布时间:2024-05-20
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发布时间:2024-05-17
按照有关规定因私出国(境)需经组织批准的党员、干部,经批准后出现了需要改变路线、期限等超出批准范围的新情况新变化,应当及时向组织报告情况,这是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4-05-17
二是采取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行为,有关规定程序,主要是指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程序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5
这些行为侵犯了党员权利
发布时间:2024-05-15
违规谋取人事利益的相关处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5-14
这是指领导干部具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组织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本应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但在依照党内法规...
发布时间:2024-05-13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
发布时间:2024-05-13
4.不报告、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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