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池州: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时间:2020-06-01 08: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我们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入手,推动一项一项规定落实、一个一个问题解决,让广大群众透过问题的解决看到我们党员干部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池州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在研究部署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时强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安徽省实施细则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该市从2020年5月下旬到6月底,紧盯违规吃喝、违规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名片”。目前,全市各地各部门正按《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有力有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深化学习教育,增强行动自觉。多形式深入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并以该市近年通报曝光的组织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借开展教育活动之机安排单位职工公款旅游等典型案例为镜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带头自查自纠。市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梳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及制度规范执行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当好表率,发挥“头雁效应”,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把原因析透,将整改措施提实。

聚焦典型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公布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集中受理查处群众举报件。将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中之重,对单位执行公务接待、酒水采购使用等制度情况开展检查,加强对单位职工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抽查,加大“端午”等节假日期间明查暗访、大数据筛查、异地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工作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强化通报曝光,释放高压震慑。5月28日,市委召开全市县处级以上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全市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纪委监委还将梳理全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通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各级各部门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党委(党组)应尽之责,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纠治并举,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自查核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地、本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在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进行补缺补差,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制度法规调整情况,适时编印相关政策规定汇编,组织各地各单位对现有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确保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在全市层面要求统一。

据悉,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发现问题能力不断得到提升。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3起,处理241人,其中给予169人党纪政务处分。(池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