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关于省纪委监委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09: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招考信息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根据《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省纪委监委事业单位(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省纪委监委事业单位招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7日至8日(周一、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606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

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0年8月31日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