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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谯城区: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01 10: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亳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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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庙镇杨庄村党总支书记李先献收受他人礼金等问题。2013年初至2013年底,李先献多次利用职权之便,为杨庄村算李楼自然村村民李某某等人建房提供帮助,并先后收受李某某等人现金6000元;2014年3月,芦庙镇杨庄村新建办公用房432.2平方米,李先献未按规定履行招标手续,违规私自承建该工程。2017年1月6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先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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