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静: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是我犯罪的根本
       2014年11月,杨先静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杨先静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683万余元、港币3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07年至2011年,杨先静在担任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延续分立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 

       2003年至2012年间,杨先静先后向18人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8186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0.2万元。

      1951年10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和县,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曾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正厅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安徽省地矿局副局长,安徽省地矿局政治部主任。
杨先静悔过书
       回顾我的犯罪轨迹,主要原因是: 

       1、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是造成我犯罪的根本。 

       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不是一劳永逸的,它将伴随着人的一生。
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才不致于对人生价值的取向、生活的目标
生偏差, 而我在退休的前后二年,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车到山前马到站,
没有以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任自己,贪图享受,对人生
价值的取向发生了严重的偏差,对人生的定位、幸福的定位发生了严重偏差,
这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 

       2、不能正确地使用权力,是我犯罪的前提。 
 
       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手中的权力是党和政府、人民赋予的。一个
领导干部的正确的权力观或者错误的权力观,在现实工作中产生的结果,
显而
易见是相反的。我没有正确的行使自己的权力,没有正确的履行自己的
责,
为个别人谋取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本质上还是为自己谋取利益,
搞权钱
易,捞取个人的利益,这是我犯罪的前提。 

        3、心态失衡、私欲膨胀、贪图享乐,是我犯罪的根本目的。 
首先是心态失衡。自己在和商人打交道过程中,感到他们的能力、水平、
综合素质根本没法和我们这些人相提并论,而他们花钱如流水,纸醉金迷,
过着花天酒醉的生活。在交往过程中,还是因为自身的原因,私欲膨胀、
贪图享乐。2009年以来,我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花天酒地,贪图享乐,
追求物质享受,追求生活享受,大肆收受别人的贿赂,满足自己的私欲,
放纵自己,使自己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 
特别是2011年退休后,更是胆大妄为,以借为名,索要别人的钱款,搞
所谓的投资理财,让钱变钱,企图让自己也成为有钱人,从而满足自己的
放纵生活,使自己走上了更为可怕的犯罪道路。这次,如果不是组织上及
时挽救,将会使自己犯下更为严重的罪行。 

       希望党员干部从我的犯罪中吸取教训: 

       1、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唯一选择。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正确的确定自己的人生定位,如何正确地确
定自己的价值取向,至关重要。世界观的改造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的永恒主题,坚守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还是陈毅老元帅所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2、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我们的一切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一方面,我们应该对权力加以约束,加以规范,使权力更加阳光化,使权力更加受到各个方面的监督。另一方面,还是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地正确地行使权力,以我为典型,滥用职权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 

       3、调整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心态。 

       习近平总书记说,想当官,就别想发财;想发财,就别当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得起各个方面的考验,应该以我为镜,过好权力关,美色关、金钱关,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平凡人的生活、健康人的生活、平安人的生活。 

       4、正确地处理好家庭生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家庭生活对社会稳定更为重
要。
 我没有处理好家庭生活,伤害了我的妻子,以致于影响了双方的感情。特别
是我做出了对不起家庭、对不起孩子的事情,放纵自己的情感,放纵自己的
生活,这个教训是非常惨痛的。 

        5、正确处理和商人之间的关系。 

       政府部门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做好优质服务,这是天经地义的,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切不可像我一样,和少数商人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捞取个人好处。商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他们送给我的一分利,要成倍的捞回去,我和这些商人打交道的教训十分惨痛。在和商人交往之间要保持距离,坚守法律底线,做到只握手,不拥抱。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