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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四面镜子”严查基层“微腐败”

时间:2017-04-15 17: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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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延伸整治基层“微腐败”触角,蒙城县纪委持续发力,通过“四面镜子”的准确运用,切实打通基层正风肃纪“最后一公里”。

为廉政教育装上“平面镜”,对照检查整改。开展村级廉政教育宣讲,由支部书记领学,全体党员参加,实现村居全覆盖、支部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全县共印发290份台账,开展村级廉政宣讲460余场次,1.2万余人次接受教育,有效推动廉政教育向基层延伸。

为线索排查装上“显微镜”,坚持问题导向。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从群众反映问题中排查线索,同时,注重从日常监管、巡察反馈意见、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排查线索,重点排查群众身边特别是扶贫领域的各类问题线索。

为纪律审查装上“放大镜”,严肃执纪问责。今年以来,立案10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6人,给予政纪处分25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2人;给予组织处理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和组织处理双重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为专项整治装上“三棱镜”,坚持上下联动。坚持上下联动,调动和发挥乡镇纪委的作用。一是实行协作区制度,由纪委常委分别联系一个协作区,牵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实行月通报制度,县纪委每月发布信访、案管、审理、党风政风动态进行通报,对落后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三是实行乡案县审制度,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由县纪委审理人员进行审理把关,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会商制度。(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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