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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剑指不实举报 鼓励担当作为

时间:2020-06-29 09: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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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帮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会更加用心用力地干好本职工作,绝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望!”看着手里来之不易的《澄清正名函》,旌德县旌阳镇某村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赵某终于舒展开了紧皱的眉头。

今年4月,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关于反映赵某工作中有违规问题的信访件。后经核查认定,该信访件中反映的问题并不属实。县纪委监委依据《关于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赵某开具了《澄清正名函》,并抄送至旌阳镇党委、纪委及村总支委员会。赵某也成为《实施办法》出台以来,该县第一位因此受益的党员干部。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了《实施办法》,进一步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充分保护和调动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优化净化政治生态。

据悉,该县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澄清工作实施分级负责制,按照“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由处置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同时,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受影响程度,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尤其是对在换届选举、提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情形中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的被检举控告人,要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将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

“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及时为‘被抹黑’的干部正名,才能真正彰显执纪问责的力度和温度。”县纪委常委、信访室主任张晓燕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着力在做深做细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彰显组织关怀的“温度”,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不实信访举报管理办法、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为勇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通过“暖心回访”等一系列方式,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及时为广大党员干部穿上干事创业的‘防护服’,做到精准监督,才能让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党员干部彻底打消顾虑、放下包袱,真正汇聚起同心奋斗的强大合力、激发逢山开路的前行动力。”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深入开展“缠访、乱访、滥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进一步提振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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