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监察法】第二十集:要正确对待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和监察建议 2018-09-20 10: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监察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关单位拒不执行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监察建议的,由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