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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01 12: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安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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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慈镇红庙村党支部副书记史小根违规接受礼品及吃请等问题。2014年元月,太慈镇红庙村村民史华平为了得到危房改造指标,送给村包片干部史小根价值200元的烟酒,史小根未予退回;2016年元月史华平为了继续得到惠民政策方面的照顾,借女儿办生日宴为由请史小根到国际大酒店吃饭,史小根明知其目的仍违规接受其吃请。另外,史小根还有私自分配危房改造资金等违纪行为。经2016年11月28日太慈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史小根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雷池广电分中心主任吴金和公款宴请饮酒问题。2016年8月19日下午,吴金和通过电话先后邀请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副主任兼鑫源公司工程部主任聂桂林和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高士配电队队长洪峰到雷池广电分中心食堂就餐,洪峰在出门前往雷池的路上遇到同事宋立东(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变电运维检修部变电检修班班长),便邀请宋立东一同前往。当晚,吴金和与聂桂林、洪峰、宋立东以及雷池广电分中心工作人员虞武松等5人饮用白酒两瓶、啤酒数瓶,当晚就餐所产生的费用通过雷池广电分中心8月份的食堂费用报支。经2016年 12 月 19 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吴金和、虞武松两人进行立案;宋立东、聂桂林、洪峰三人交由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立案查处。2017年1月11日中国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纪委会议研究决定,报请2017年1月12日中共国网望江县供电公司党委会研究同意,宋立东、聂桂林、洪峰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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