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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3-17 07: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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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南市寿县二中校长李传同违规发放津贴问题。李传同擅自以课时工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13年至2015年合计达216752元。李传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二、淮南市质监局计财科主任科员詹毅明公车管理不严问题。詹毅明主持办公室工作期间,未能严格履行公车管理职责,造成驾驶员公车私用并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影响。詹毅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淮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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