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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县: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5-27 16: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亳州市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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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辛县胡集镇炉店村委会主任赵建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4年至2012年10月,在协助镇政府开展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工作过程中,收受他人现金30200元。赵建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违纪款收缴县财政。

二、利辛县永兴镇永兴村村主任李立香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李立香在担任村主任期间违规发放补贴4000元,2015年度又违规发放补贴4000元。李立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利辛县永兴镇程湖村村主任李万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李万峰担任村主任期间违规发放补贴2225元。李万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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