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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1-01 11: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淮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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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市场局稽查大队负责人周国荣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4年底、2016年春节期间,周国荣两次违规接受濉溪县某大药房负责人宴请。2015年,周国荣先后两次组织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违规公款聚餐,花费共计1050元。县纪委给予周国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四铺镇五铺中心学校副校长、五铺中心小学校长王尉尉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经查,2016年4月24日,王尉尉在四铺镇界洪村举办婚礼,期间收取五铺中心小学18名教职工所送礼金共计4900元,收取承建五铺中心小学操场项目负责人周某某礼金500元。县纪委核查组对其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核查期间,王尉尉为掩盖事实,以开会名义召集学校教师,要求教师们向组织提供与事实不一致的虚假情况。县纪委给予王尉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给予王尉尉撤销五铺中心学校副校长、五铺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上缴财政。(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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