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规划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窦昕收受礼金和购物卡问题。2011年至2016年,窦昕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购物卡折人民币约20万元;同时,窦昕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1月,窦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缴违纪所得;窦昕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花岗镇跨河村党支部书记解正斌、村民委员会主任胡宗爱违规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县计生委共拨付16万元用于花岗镇跨河村村址建设及计生工作经费。为表示感谢,跨河村党支部书记解正斌与村民委员会主任胡宗爱以村两委名义两次向县计生委原主任袁某赠送礼金共计6000元。2016年12月,解正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宗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袁某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另案处理。(合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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